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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妖怪很会享乐,不出门不束发,只是穿着从来不会简便随意,他这个人自信也自恋,或许这就是当了太监的缺点吧,时时刻刻都活得和女子一般精致。而他这一身绣红牡丹的紫衣,广衣宽袖,已然不是华服二字可以形容的。
再看看自己,布衣青衫,全身上下加起来也不如老妖怪身上一片衣角值钱。贫富差距委实太大,公输别时常会想,他能和权倾成为好友真的是上天一个不可理喻恶趣味。
公输别摇头感慨,“你这一身,得穿多少得民脂民膏。”
“我就不明白了。”公输别走到权倾身边,挥手散了捶腿侍女坐在躺椅上,拿了奉茶侍女手中得青盏,道:“年轻的时候还好说,而今你这把年纪,人老珠黄,穿得是不是太……骚包了。”
说罢,公输别一口喝光茶将杯子递给侍女,大咧咧得转向权倾,奉劝道:“说真的,你也就是看着少年,但毕竟也到这般年岁了,还是穿点符合年纪得衣服吧,咱俩相知一场,我不想看着你自甘堕落,活成一个七老八十还涂脂抹粉的老太监,干干净净做人,别整的花里胡哨。”
权倾手中的书微压低了些,视线从公输别身上上下一过,继续看书,处之泰然,开口就直戳要害:“还不是两袖清风,兜里无钱。除去一身补了又穿,穿了又补的布衣,浑身上下,一无是处。”
“不提钱。我们还是朋友。”钱,公输别最大的痛楚。
权倾说的认真:“不提钱?”
公输别道:“不提。”
权倾反问:“若我非要提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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